人文艺术研究院26届毕业生:
为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、激励引领作用,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,根据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山大学字〔2022〕1号)规定及学校工作实际,现组织开展2026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人文艺术研究院26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数量
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由所在学院(培养单位)初选推荐,评选数量应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0%,具体名额为:硕士2人。
三、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
(一)评选条件: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定理想信念,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。
3.学习认真刻苦,专业基础扎实,成绩优异,无不及格现象(以成绩单为准);在读期间至少有一年综合评价等级为“优”。
4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,热心为师生服务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。
5.有奉献精神,愿意发挥“传帮带”作用。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类学业与生涯类活动,为低年级学生提供朋辈指导与帮助。
6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在校期间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,获得过校级(含校级)以上荣誉称号、奖学金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等。
(二)其他要求:
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后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取消其荣誉称号:
1.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行为受到处分的。
2.在就业过程中弄虚作假,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。
3.在正常毕业年度未能按时毕业的。
四、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
1.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,填写《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评审表》(见附件),于2026年1月9日16:00前将评审表、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(获奖证书、论文等)打包命名为“优秀毕业生+姓名”发送至邮箱zhaozihan2025@mail.sdu.edu.cn。
2.研究院组建包含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代表、毕业生代表在内的评审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投票,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推荐顺序。
3.将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在本单位公示3日,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确定。
人文艺术研究院
2026年1月8日